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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管理方式...因我手邊兩本課本不太一樣,雖然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(我書上五種,google到三種),到是有份資料很精華想與大家分享!

食品衛生之管理是以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為依據,該法條文有四十條,大致可歸納為下列三種管理方式:
一、許可證書制
(一)食品添加物
食品添加物均以高濃度或高純度的型式存在,故為確保其安全性,經衛生署指定之食品添加物(香料及複方食品添加物免辦理)須先由衛生署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證,才能製造、加工、調配或輸入、輸出。
(二)特殊營養食品
1.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。
2.病人用食品,包括調整蛋白質、胺基酸、脂肪或礦物質之食品及低過敏性、控制體重、管灌用食品。
3.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食品。
由於食用此類食品的對象需較佳之照顧,衛生署對此類產品之配方、使用方式、標示等先加以審核,經認定適當後,始同意業者輸入或製造。
(三)膠囊狀錠狀食品
此類食品之外形、標示、廣告、販賣方式,甚至價格都易
使人誤認是藥品,因此衛生署公告輸入此類食品應先向本
署辦理查驗登記後方得輸入。
(四)基因改造之黃豆與玉米
   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,非經衛生署查驗登記許可並予
以公告之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,不得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
改裝、輸入或輸出。目前在國內販售之基因改造之黃豆及
玉米,應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前向衛生署申請辦理
查驗登記。
二、監督取締制
絕大多數的一般食品,其生產、加工、販售只須遵守食品衛生
有關法令規定即可,不必一一申請許可。但衛生機關仍須在其
實際產銷過程中,依法執行稽查與抽驗的監督責任,一方面督
促業者守法、一方面取締不法。
三、輔導教育制
由於政府資源有限而業者數目眾多,不可能針每一業者加以監
督,因此必須輔導業者瞭解法令及基本衛生概念,使其主動守
法,才能以前述監督取締制加以管理。同時透過各項宣導活
動,包括有聲教材、手冊、月曆、海報、單張、座談會、研討
會、展覽會等,使消費者增進食品衛生觀念,藉著消費者、業
者與政府之互動影響關係而達提昇食品衛生水準之目的。


衛生署食品衛生處
陳處長陸宏
(http://www.doh.gov.tw/newdoh/90-org/org-3.ht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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